第25章 试水分强,两手都要抓

    放下手机,杜媃琦喃喃地说:“爸爸……”

    那道身影,曾经伟岸,强壮有力,仿佛顶天立地,力可拔山。

    随着她长大,渐渐地,那道身影变得平凡,但仍然温暖,散发着让人安心的气味,让人想要抱住,从那平凡的身躯里汲取力量。

    身影仍在变化,变得老迈,佝偻,步履蹒跚。就是这副老迈的躯体,却是不自量力,想要继续为一家人挡风遮雨……

    杜媃琦鼻子酸酸的,将头埋进被子里,艰难地大口呼吸。

    “爸爸……”

    如果说,妈妈曾经最宠爱的是二哥。

    那么爸爸最喜欢的,无疑是家里的小女儿,杜媃琦杜三小姐。

    杜媃琦记得,自己小时候最喜欢待的地方,就是爸爸的肩膀上。一有机会就坐在爸爸的肩膀上,抓着爸爸的头发,享受着高高在上的视野,开心地发出一连串的笑声。

    爸爸坐在那备课的时候,或者尝试创作音乐的时候,大哥、二哥都不敢去打扰,他们都吃过教训,屁股被打肿过很多次。自己却经常偷偷溜过去,在爸爸身上爬上爬下。有时候连妈妈都看不过眼了,爸爸却是无奈地笑笑,满眼的宠溺,放下正事陪自己玩耍。

    爸爸快五十岁时,杜三小姐才出生。当杜媃琦长到10来岁,爸爸已经快退休了,那时事业心已经没那么重。每到周末,还有寒暑假的时候,爸爸都会带着她到处去玩,市里的著名景点,游乐场设施,魔都市周边地区的名胜古迹,全部带她玩了个遍。

    这许许多多,一起涌上心头,让杜媃琦心里绞痛。

    当时只作平常,现在,却再也得不到了……

    这一夜,泪湿了枕巾。

    第二天。

    工作结束后,在员工更衣室里,杜媃琦突然说:“我二哥又开始写歌了。我听了,几首歌都很不错。”

    谢瑾瑜露出开心的笑容,“他真的振作起来了啊!希望你们以后能好好相处。”

    然后她搓搓手,有点不好意思地问:“那,他那里有没有适合女孩子唱的歌啊?你知道,我堂姐一直想要一首好歌,来正式出道。”

    杜媃琦歪着可爱的小脑袋想了想,“我听的那几首都不适合女生唱,我回去问问吧,如果有适合女生唱的,我会跟他提的。”

    谢瑾瑜双手合十,憨态可掬地拜了一拜:“那就拜托你了,我姐念了很久了。你放心,我大伯、伯娘家里有的是钱,绝对不会让你二哥吃亏的,你的中介费也不会忘的。”

    听到“中介费”,杜媃琦的心立刻砰砰乱跳,但是又有点不好意思:“一点小事,没必要给钱的,我让我哥送给她就是了。”

    谢瑾瑜飞快地伸手,在杜媃琦眉心戳了一下,恨铁不成钢地说,“你呀,该你得的,你害什么羞?一首经典歌曲,带来的收益能达到几千万,甚至上亿,你哥敢白给,我姐还不敢白拿呢!”

    顿了顿,又说,“具体的,等到时候再商量吧,你先去问问,有没有适合女生唱的歌。你手机里,有我姐唱歌的音频吧?给你哥听听,最好能根据我堂姐的音色,挑选一首合适的歌曲。”

    “好,我回去就问。”杜媃琦重重地点头。

    她的脸上带着喜色,如果这笔交易能成功的话,自己就有钱让妈妈继续住在疗养院治疗了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杜采歌上传新章节的时候,看到了站短,提示他,《诛仙》将在明天开始获得网站分类强推推荐。

    杜采歌截了图发到百灵的“创世吧”里,发帖询问:“萌新第一次写书,来了这个推荐。请问这个推荐的效果怎么样?”

    很快就有回帖。

    “嫉妒让我壁纸分离。”

    “我写了五本书了,从来没拿到过这个推荐。”

    “新书试水就拿到分强,楼主这是要起飞的节奏啊!”

    “楼主已经起飞了,《诛仙》我看过,超好看,楼主绝对不是新人,文笔很老辣。”

    “同上,我也看过《诛仙》,很喜欢这本书。楼主加油,不要太监了,等你上架我全订支持。”

    “原来《诛仙》也是吧友写的?加油,我去打赏个盟主意思一下。”

    “emm,一般是大神作者和编辑眼中非常有潜力的新人,才能在试水推的时候拿到分强。谨慎看好楼主,先收藏了,养一阵再杀。”

    不难看出,原来自己获得的这个推荐位是很不错的。杜采歌关掉,又浏览了一会书评,看了看成绩。

    想要马上拿到几百万来还钱,那肯定是不现实的。

    但这本书如果真的很火,或许能在上架后每个月给自己带来几十万的收入。

    而且一旦小有名气了,就可以尝试去写实体书,自己脑海中可是有不少经典,有雅俗共赏的,有能角逐文学奖项的,也有长期霸占畅销榜的……

    之所以现在不搬运,是因为自己现在没名气,只能拿到新人的版税分成,浪费了那样的好书。

    而且在蔚蓝星,顶尖的网络作家,收入是不逊于顶尖实体书作家的。

    在地球上,世界上顶尖的实体畅销书作家与顶尖网络作家的收入差距很大。

    顶尖的实体畅销书作家,jk罗琳(没看过哈利波特的请举手),rr乔治马丁(还有谁没看过权游?),史蒂芬金,写《暮光之城》的斯蒂芬妮.梅尔,写《饥饿游戏》的苏姗.柯林斯,其收入都要远超网络作家。

    天蚕土豆算是网络大神了吧?据说他写斗破的时候,每年收入一千万人民币以上,算是网络文学业内金字塔顶了。

    但他拿什么去和每年收入2000万美金,相当于1.3亿软妹币的jk罗琳比收入?

    然而在蔚蓝星,因为非常注意保护版权,打击盗版的力度非常大,网络作家群体的收入水平显著高于地球上的同时期。

    顶尖的网络作家,目前每年的收入能有3000万到4000万大华元,由于大华国货币与美金的汇率相差不大,所以与顶尖实体畅销书作家的收入差距也小得多。

    所以杜采歌才会选择先搬运网络,出名后再转战实体领域。

    当然他最后肯定会同时立足网络和实体出版两个领域,两手都要抓,两手都要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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